屠龙案辩方完成结案陈词质疑黄振强可靠性 法官明日引导陪审团
发布日期:2025-01-04 20:15 点击次数:145
屠龙小队及吴智鸿团伙等人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73天审讯,辩方完成结案陈词,法官明日开始引导陪审团。
辩方在结案陈词指出,黄振强是在有诱因下任从犯证人,陪审团需要考虑其证供有没有佐证,否则黄振强的证词不应照单全收。黄振强即使曾在被捕后向法庭投诉被警方殴打,并获拍摄伤势,但他作供指不知道警方是否使用合理武力,需要专家判断,辩方质疑即使有相片佐证支持他被人殴打的说法,黄振强亦不敢道出全盘真相,质疑证供可靠性。
辩方重温黄振强成为证人的时序,案件去年2月交付高等法院审讯,当时黄振强不认罪,到5月份,黄振强开始获警方接见,其后黄振强去信律政司,律政司回覆指黄振强需要承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、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,并要同意案情,辩方关注黄振强在盘问下承认了部分非事实的案情内容,可见黄振强指证他人以得到减刑的诱因有多大。
辩方强调控方没有问黄振强在中大暴动中,掷了多少汽油弹、是否令人严重受伤,以及推广什么思想,控方引述「育龙」提过「五大诉求」,辩方指当时合法示威都采用此口号,并非为推翻政府。
辩方续指,黄振强确认除了与刘佩凝初相识时传送3把枪的表情符号,自此便没有再向对方提及买枪,两人有通话纪录,供称当中提到会配合其他团队用枪和炸弹,但辩方质疑黄振强在3年7个月后才录取无损权益口供,是否记得清楚对话。